关于申请泉州市职工医疗互助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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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泉州市职工医疗互助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单位:

学校为全校在职教职工办理了泉州市职工医疗互助活动项目,为了方便教职工申请医疗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申请情形

1.在医保定点医院住院产生治疗费用,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的商业保险和统筹支付后有自付费用的;

2.特殊门诊产生治疗费用的;

3.首次确诊罹患重大疾病且当年住院费用总额扣除统筹部分达到规定额度的;

4.因病猝死且未产生住院费用的;

5.因工伤(职业病)、交通事故住院治疗或因大病无法住院治疗却在医保定点医院产生门诊手术费用的;

6.女职工特病补助以及其他未尽事项,请见附件。

二、补助起止时间

2019年1月1日后产生治疗费用的均可申请,特别治疗费用产生于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的,务必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申请手续,逾期未申请的,其互助责权终止。

三、补助申请方式

通过微信小程序(泉工医助),将相关材料拍照上传的申请方式,操作演示见https://v.youku.com/v_show/id_XNDkwNjAwMzAwNA==登录账户为教职工个人手机号码,申请材料要求见附件。如遇问题,请联系校工会。

四、其他事项

1.拍照上传的材料,要求是原件。票据、出院记录等申请材料较多时,可多次上传,申请平台一次性最多上传9张图片。

2.“泉工惠”职工服务卡如还未办理的教职工,可前往泉州校区大门口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申请自助办理。建议将“泉工惠”职工服务卡升级为相应银行的一类卡,以免补助款超过1万元时,会转款失败,影响补助申请周期。

3.如同时满足多种补助申请情形,按照相应补助申请情形的要求,逐次提交申请材料。

4.提交补助申请后,请联系校工会林阳灿,以便及时完成单位审核工作,联系电话:0595-22693627。

特此通知,请大家相互转告。


附件:泉州市2020年度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实施办法


教育工会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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